職稱:聘用分析師 名額:1名(得擇優候補1名) 待遇:376薪點(新臺幣46,887元) 性別:不限 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內容:資訊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南區(資訊室)。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意者應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1)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網址https://heo.gov.taipei/)「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區」列印)。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國內工作經驗請檢附中文證明,如僅有外文證明者請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 2.報名日期:自109年10月20日起至109年10月27日止,報名資料一律寄至「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人事室)」,地址: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東南區,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代理聘用分析師」,以郵戳或貨運業者收件章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相關資料亦恕不退件。 3.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處網站。 聯絡人:洪小姐 (02)27208889 分機8167 備註: 1、聘(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分發人員公布分配結果前1日止(約109年12月底,視實際放榜及錄取情形)。若聘(僱)用期間考核成績優良,得列入本處職代資料庫,於本處職務出缺時依本府相關規定擇優選用。 2、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職缺求職者,應具中華民國國藉,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4、符合報名資格人員,本處將另行通知時間、地點前往參加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未符、未使用相關規定表件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案錄取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學歷,若有資格不符情形,經本處查核發現後,一律取消進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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