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不斷進行業務精進,今年推出多項更加貼近民眾需求的新市政。 填一份申請書表,跨所登記辦到好 為達簡政便民,地政局簡化臺北市轄區跨所申請登記案件之應附書表文件,以往民眾申請抵押權登記、共有物分割登記、交換登記及繼承登記,如申請標的分屬不同地政事務所管轄時,需按不同轄區填寫登記申請書、契約書並備妥相關證件,現在民眾以同一登記原因同時向同一登記機關申請臺北市之轄區土地、建物抵押權登記、共有物分割登記、交換登記、繼承登記(以登記原因為「繼承」為限,不含「分割繼承」、「遺囑繼承」、「判決繼承」、「和解繼承」、「調解繼承」)案件,不論申請標的是否為同一行政區,只要填寫1份登記申請書(依實填明各資料管轄機關)、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及其他應附文件申請就可以了。 發放地籍清理價金主動預約服務報您知 地政局自109年1月1日起,為簡化民眾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案件作業程序,跨域整合民眾領價手續,於發函通知民眾辦理領價手續時,同時將領款單送至銀行,並主動聯繫民眾確認領價日期,再向銀行單一窗口預約領價時間,提早辦理土地價金利息結算作業,節省民眾寶貴的時間,提供更便捷的領價服務。 找到原地主新方法,返還市價達10.9億元土地 部分權屬不明土地長期以來,因地主或其繼承人一直沒有出面辦理更正或繼承登記,故列入地籍清理由政府代為標售,經代為標售2次流標,被收歸國有之土地,經地政局主動清查找到產權證明資料後,如國有財產管理機關尚無處分、收益或使用規劃者,則撤銷國有登記,將土地返還給原地主。為積極保障地主的財產權,地政局創新以同姓名人一起查方式,提高蒐集戶政、稅捐及國史館資料效率,加快找到原地主。 截至109年10月16日止,總共完成清查989筆土地,主動釐清459筆土地產權,其中348筆土地已完成撤銷國有登記返還原地主,以第2次流標底價計算約7.5億元,另131筆土地於標售前找到原地主,以公告現值計算約3.4億元,合計返還市價高達10.9億元土地。 相關細節請逕向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及各地政事務所洽詢,歡迎有需求的民眾至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體驗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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