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年度老屋新用再生實驗計畫」四處提案點複評結果。 (一)陳志杰:業已依委員意見修正通過,同意提供小型計畫執行經費計新臺幣16萬元。 (二)呷米:業已依委員意見修正通過,同意提供街區新用一般型計畫執行經費計新臺幣10萬元。 (三)張學卿:業已依委員意見修正通過,同意提供街區新用一般型計畫執行經費計新臺幣10萬元。 (四)虞葳:業已依委員意見修正通過,同意提供小型計畫執行經費計新臺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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