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職稱:辦事員 二、資格條件: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任用資格非限制轉調期間之公務人員。 三、工作項目: 1.辦理新移民生活成長營及各類研習課程。 2.新移民生活輔導相關事宜。 3.協助宣導本市新移民會館及新移民業務。 4.民俗委員會業務事項。 5.殯葬業務行政公告事項。 6.聯合奠祭、古蹟及老樹相關巡查事項。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報名期間:109年10月21日(星期三)起至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止。 五、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1.現職公務人員: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 2.非現職公務人員: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依本所格式填註),並檢附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者免附)、身分證(正反面)、退伍令(個人如有特殊證照或經歷文件請酌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證件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於報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送達本所(以郵戳為憑),信封並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辦事員」職缺,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送達本所人事室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六、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