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老人福利科 發稿時間:109年10月26日 聯 絡 人:楊雅茹科長 聯絡電話:1999 #1710 針對109年10月26日社會局至臺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社會局機構及委託經營老人福利機構之管理機制精進策略」,議員質疑針對現已立案的老人安養護機構,是否進行後續訪視稽查。社會局表示,臺北市政府針對9月22日內湖非法養護所大火案,已跨局處檢討及啟動策進作為,研擬歇業機構跨部門追蹤的標準作業流程。社會局指出,年度無預警跨局處稽查機構公共安全,第三季已累計78家,另外大火案後,針對立案99家老人福利機構查核,跨局處無預警公安稽查14家,府級公安稽查1家,專案稽查夜間照護人力4家,市民陳情案件無預警稽查4家;另外,中央衛福部109年度住宿機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社會局亦查訪25家老福機構。社會局也表示,上述機構因稽查項目及目的不同,會有重復,社會局亦針對社區及機構內,低收入戶0-2類無親屬的長輩,進行追蹤訪視,預計11月底前完成訪視調查。 另外,針對近5 年歇業12家老人福利機構,社會局9月28日前也完成實地至原址複查,確認現場均已變更用途或重新裝修,無實際照顧情形,另經追蹤歇業機構203名住民,其中86名業已亡故,111名安置於合法立案機構,6名家屬親自照顧。跨局處稽查民眾通報疑似未立案機構共7處,稽查後發現2處屬未立案長照住宿機構,1家是合法立案的康復之家及4處為一般租屋或民宅。 針對立案機構是否也有持續掌握稽查。社會局強調,將持續監督現已立案的99家老人安養護機構的照顧品質,並且若機構歇業或要轉銜長照機構,也會確切掌握長輩後續的照顧計畫。此外,針對社區中低收入戶0-2類「單一口」長者,已啟動與民政局合作專案訪視,將於11月底前訪視完畢;針對機構內單一口的低收長輩併,社會局派2名具機構稽查及審核安置補助經驗之社會局同仁前往,掌握低收入住機構長輩之行蹤。 另外,關於社會局辦理「臺北市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委外程序遭疑徇私,社會局對此嚴正澄清,針對公辦民營的招標程序都是依據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委託期間屆滿時如受託單位欲續約,應提出申請並報成效報告經市政府核定後續約,臺北市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委託期間合計以合約4年為限並得續約5年,委託契約屆滿9年,社會局參依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甄選,絕無不法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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