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公益檔期審查注意事項」辦理。 二、如規劃於111年度假臺北小巨蛋及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館辦理體育類活動,並預計申請使用公益檔期,請 於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函送相關申請資料過局審辦,逾期送件、補件、變更者,本局歉難受理。申請資料如下: (一)場地租用申請表一式2份(申請單位及負責人用印)。 (二)活動企劃書(含競賽規程)。 (三)前屆活動成果報告(首次辦理可免附)。 (四)臺北市政府審查體育類活動申請公益檔期評分表(自評表)。 (五)公益檔期申請案自評表。 (六)公益檔期申請送件檢核表。 三、如有疑問歡迎聯電洽詢: 02-2570-2330分機6602 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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