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發稿日期:109年11月4日】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衛科 黃一正科長0935-389-039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企科 林奎宇研究員0930-936-532 【主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首創「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進口肉品管理工作守則」,以4大要項、專案查核,全面啟動食品安全檢核機制】 【臺北報導】 明(110)年1月起中央政府將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的豬肉,以及30個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輸入進口,為降低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食用風險及加強肉品來源安全管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率先以系統思維、整體規劃及配套措施訂定「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進口肉品管理工作守則」,以協助、督導學校及教育機構落實肉品來源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表示為保障師生食用肉品之安全,學校及教育機構應遵守落實以下4大要項,共同為師生食品安全把關: 1.營養午餐、熱食部契約納入國產豬肉牛肉之規範。 2.應於學校廚房、廠商廚房、合作社及熱食部張貼肉品產地標示為臺灣。 3.學校督促廠商每日至「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登載午餐食材來源。 4.應建立自主檢核機制,查核廠商廚房、廚房學校廚房、熱食部是否已於明顯處標示肉品原產地為臺灣;菜單是否標示肉品原產地為臺灣;廠商是否建立食材來源名冊;廠商是否每學期至少提供1次肉品自主檢驗報告;代訂餐點是否保留提供訂購之單據、造冊留存並公告讓家長查詢等。 教育局表示為讓家長放心,將進行校園場域專案查核;另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中心部分,也將另結合定期、不定期稽查作業,加強宣導並實地查察各場域是否落實上述4大要項。 教育局強調,若廠商未標示肉品來源或有標示不實情形,將移請衛生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教育局亦將公告該廠商名單,作為各校續約或招標之重要參據。未來也將配合中央與本市規定,持續滾動式修正工作守則內容,及修訂午餐契約範本,如新增肉品違規使用之相關評選項目或提高評分比重,以提升學生食品安全,讓家長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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