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界指出臺北市不收桃園水肥,卻外運污泥給桃園處理等報導,衛工處謹澄清說明: 臺北市目前設有2座污水處理廠,內湖廠及迪化廠每天處理臺北市民約60至70萬噸的生活污水,因處理的過程中為維持排放水質穩定,須適度產出污泥,污泥經乾燥減量之後,再運送至臺北市的3座焚化廠與垃圾混燒,除了可減少廢棄物量,也可提升焚化廠燃燒熱值,這是先進的環保趨勢,故臺北市自105年起,衛工處即與環保局建立互惠機制,污水處理廠產生之污泥皆清運至環保局的北投、木柵及內湖垃圾焚化廠與垃圾一起混燒,109年迄今共清運約826噸污泥,並無外送至外縣市處理。 衛工處說明,除了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都是在臺北市的焚化廠混燒外,另有前處理、截流站與抽水站的沉砂,因為無法與垃圾混燒,依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衛工處代操業者於今年迄今共清運416噸至外縣市的合法處理場處理,其中今年上半年僅清運219噸沉砂,至桃園環保局核准之廢棄物處理場處理,期間都有合法申報,惟今年7月以後,代操業者改將沉砂送到其他地區,並未再運到桃園。衛工處進一步說明,代操作廠商只要依廢清法清運沉砂到合格處置場所,至於送往哪一家處理,屬於民間廠商的合法商業行為。 衛工處副處長程培嘉表示,投肥業者進場投肥前需備妥「投肥證」及「清除紀錄表」,並載明抽肥地點為臺北市境內,惟因自去年起發現,經衛工處檢驗水肥業者清運的水肥,不合格率高達9成,含有油脂及溶解性鐵等非水肥物質,且投肥量超過每日450噸的容許量,故自今年4月份起,配合環保單位加強稽查,經近半年努力,水質不合格率已逐漸下降至3成,略見成效。衛工處重申,迪化污水處理廠並無外界所報導自今年4月份公告不收外縣市水肥之情事,衛工處落實環境保護與保障合法、遏止非法,將持續與雙北環保單位合作,也呼籲水肥業者應依廢清法合法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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