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0年度員工植栽園地注意事項 本市政大樓12樓南區「員工植栽園地」規劃有143格植槽,開放同仁認養栽植使用,每位同仁限登記1格植槽,欲申請者,請填寫「110年度員工植栽園地申請表」(如附件1), 於109年12月4日前逕以電子公務信箱郵寄至本中心( ai-11045@mail.taipei.gov.tw )辦理登記。 本中心謹訂於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3時40分於12樓中央北區,依寄件時間代為抽籤分配植栽區域,抽籤結果將公布於12樓南區員工植栽園區入口處。 植槽範圍每格計約0.9平方公尺,認養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110年度臺北市市政大樓員工植栽園地認養規範」請參與認養同仁詳閱並確實遵守。 109年度植槽認養人請於109年12月31日前將植槽清理完畢,以便110年度申請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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