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9年10月13日北市體競字第1093024167號函及「臺北市基層競技運動選手訓練站實施辦法」辦 理。 二、各站提報本局110年基層訓練站初審情形分類如下: (一)無須補正。 (二)自評表積分計算或佐證資料有誤。 (三)額外加分計算或佐證資料有誤。 三、初審結果如附件,請各站逕至線上申請系統查看「審核備註」欄位,並於109年11月26日(四)前補正相 關資料,重新上傳申請計畫書(需核章),逾期不受理,本局將依原資料進行審查。 (網址:https://grant.tms.gov.tw/) 四、另本次補正僅開放「自評表及額外加分欄位」補正,其他欄位(包含選手名冊、環境器材設備、教練名 單等均不予開放修正。 五、若有疑義,請逕洽本局各單位審核承辦人,電話(02)2570-2330: (一)國小基站:蔡小姐,分機6606。 (二)國中基站:鄧小姐,分機6615。 (三)高中/大學基站:方先生,分機6509。 (四)協會/運動中心基站、外籍教練/菁英運動選手訓練補助專案計畫:楊先生,分機6605。 六、審查結果將於110年1月4日(星期一)前公告本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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