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老人福利科 發稿時間:109年11月23日 聯 絡 人:楊雅茹科長 聯絡電話:1999轉6967 臺北市政府109年起恢復65至69歲長者健保補助,每月最高補助749元。109年9月底前「臺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辦法」規定,因核定稅率或居住國內時間不符補助資格者,符合資格後需自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社會局提出申請,並自申請當月予以補助。 社會局考量,部分民眾於符合資格後,恐忘記主動提出申請,導致民眾權益受損。臺北市政府將主動定期透過資訊系統進行比對,經審核符合補助資格者均自符合補助資格當月起予以補助。民眾若取得證明符合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亦可以先自行向社會局提出申請。惟考量市府財政負擔,補助月份以109年10月起之健保費自付額補助為限,不溯及既往,109年10月的健保費自付額補助審查結果,資料將會自動與各單位勾稽比對,民眾若符合資料,社會局在11月20日及27日分兩批寄發審核結果通知,若不服審查資格的民眾,可提出申覆。 若有任何疑問,可洽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67,或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https://dosw.gov.taipei)網站/常見問查/銀髮族服務/臺北市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主動定期審核機制Q&A了解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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