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柯文哲27日主持市府交通會報,聽取指裁示事項辦理情形。首先,針對柯市長於上次交通會報指示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有關標線型人行道劃設方式,及降低違規情形將持續優化精進,交通局及交通大隊回報,已於今(109)年採用冷塑材料新工法,且將保固時間1年調整爲3年,並針對標線型人行道每半年巡查標線狀況;各分局針對標線型人行道路段違停、擺設攤位、移動式路障及車輛行駛人行道等違規行為都將列為執法重點。 對社會局、交通局權管之針對未就學及屢次超速之危險駕駛,納入社會安全網研擬改善措施,柯文哲於會中指示續列管2個月,並列市府今年底社安網第6次局處聯繫會議討論相關改善作為。 公運處則回報設置計程車排班區,與計程車車隊及相關公、工會,做為提升計程車運作效率事項,因相關公、工會表示樂觀其成,後續將共同參與會勘,以增進計程車招呼站設置效益。 此外,柯文哲於上次會報指示,市府各機關學校未來購買公務機車都必須使用電動機車,有困難者需專簽市長同意一案,權管之市府秘書處回報,已轉市府各單位,視各年度之預算容納情形,協助各機關現有燃油機車於117年全數汰除或汰換為電動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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