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者請於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持國民身分證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0樓)領取獎項,逾期概不受理。 得獎者親自領獎或委託人代為領獎時,需核對得獎者之個人國民身分證,並繳交影本1份及親筆填具領獎收據。 得獎者未能親自領獎時,得填妥委託書由受委託人持得獎者及本人之身分證代領。 若經舉報資料不實,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品。 得獎者如不同意填寫相關文件或提供資料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獎勵品以實物為準,得獎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產品。 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承辦人曾小姐 02-27208889 分機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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