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本處110年度「促進短期就業媒合服務計畫」辦理。 公告事項: 一.錄取名額:1名(正取1人,備取3人)。 二.報名資格條件:1.學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2.經歷:具有就業服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為佳(服替代役、公法救助之工作經歷不計入)。3.嫻熟就業保險法、就業服務法、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培力就業計畫及就業促進等相關措施。4.熟悉電腦操作,具文書處理能力,且品行端正,有服務熱忱。 三.報名資格審查:採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報名人員參加面試。 四.甄試方式:口試。 五.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掛號或親自送達方式寄(送)達本處(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六.甄試日期: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 七.放榜日期:110年1月7日(星期四)。 八.預定報到時間:110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9時,報到日期及時間以本處電話通知為準。 九.甄試時間、地點及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將於110年1月7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網址:http://eso.gov.taipei)及台北就業大補帖網站(網址:https://www.okwork.taipei),不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缺件者亦不另行通知。 十.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旨揭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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