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期間:自109年12月18日起至109年12月25日止 僱用期限:自110年1月11日起至110年5月9日止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內容: 一、辦理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費率、停徵、退費等相關事宜。 二、辦理公告污水下水道使用區域範圍圖。 三、行銷及文宣品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連絡方式: 一、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0月5月9日止(若約僱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期限:109年12月18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25日止,檢附下列資料郵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營管科職務代理約僱人員)或親送: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人事室(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 三、繳驗表件(請將下列資料備齊,依序分別裝訂): (一) 報名表(含簡要自傳,請自本處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www.sso.taipei.gov.tw/,並請貼妥相片及身分證影本)。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並請附證明文件) 。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照及訓練等證明影本。 四、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五、本職務報酬為280薪點,計折合新台幣 34,916元整。 六、聯絡人:劉先生,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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