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專案技工 二、缺額數:18名(現有3名及預估缺15名) 三、報名截止日:110年1月2日 四、待遇/每月:依工友管理要點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約新臺幣28,930至34,375元。 五、工作項目: 1、抽水站設備及河川閘閥門操作、保養及管理維護工作。 2、防汛救災抽水及移動式抽水機試車保養、巡查防洪水利設施。 3、河濱公園機電、水電設施維護、保養、疏散門啟閉及雨水下水 道設施巡查及檢修。 4、颱風暴雨之救災抽水及啟閉閘門、疏散門。 5、河濱高灘地綠化工程、環境清潔、設施巡檢工作。 6、各河系支流、次要河川環境維護並擔任抽水站相關工作。 7、本處各項業務支援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所需資格條件: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機械、電機、電子、電工、電力、輪機、汽修、資訊等相關專長。 2、需能配合業務需要24小時值班,原則每3日需輪值1日或能配合業務需要日夜12小時輪班,原則每4日輪值日夜各1次,輪休2次;颱風暴雨警戒期間24小時待命值勤。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七、聯絡人及電話:洪小姐02-27208889分機8167 八、備註: 1.調僱意願表請當事人親自簽章後,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最近3年考核、獎懲資料)、身分證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1月2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人事室洪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專案技工甄選」。 2.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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