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蛋品及肉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下半年度針對傳統市場、小吃店、超市、餐飲業及賣場等販售場所執行抽驗,共計抽驗81件,包含生鮮禽畜肉66件(牛肉34件、豬肉21件、羊肉5件、雞肉5件及鴨肉1件),及15件蛋品及蛋加工品(雞蛋10件、鴨蛋2件及蛋加工品3件)(名冊如附件)。 本次抽驗生鮮禽畜肉檢驗硝基呋喃代謝物、動物用藥多重殘留、氯黴素類抗生素、乙型受體素類、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等藥物殘留及重金屬鉛、重金屬鎘;蛋品及蛋加工品檢驗硝基呋喃代謝物、動物用藥多重殘留、抗原蟲劑、氯黴素類抗生素等藥物殘留、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及重金屬鉛、重金屬銅,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飼養禽畜肉業者使用藥物控制細菌時,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相關規定,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禽畜肉品安全衛生,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呼籲消費大眾在選購時,以正常色澤無異味為佳,勿買來源不明產品,另應注意肉品之貯放環境,避免高溫久放,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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