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傳媒報導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宋念潔處長霸凌法辦精障員工及拗同事排班當司機之報導,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特發新聞稿作出澄清,有關報導與事實不符,希望以正視聽。 動保處均依規定考核同仁工作表現,絕無霸凌同仁情形 有關傳媒接獲爆料人指控,慘遭宋念潔處長霸凌的下屬,該名同仁係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一般行政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於108年7月至本處工作,於108年7月至108年11月分配在會計室工作,但該同仁多次表示因與主管溝通困難且無法勝任會計室交辦事項,多次陳請處長要求更換單位,經宋處長審慎評估後將該同仁於109年2月改至秘書室擔任收發工作,後該同仁擔任收發工作期間本處並指派至少7位同仁進行工作指導;並另經該同仁同意申請本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自109年3月起至109年6月止,陸續指派專人至動保處輔導改善該員心理諮商及職涯輔導,多達24次輔導作為;另本處上至處長下至相關單位主管也對該同仁進行至少8次面談輔導事宜。 惟該同仁仍無法勝任收發工作,甚至有毀損、棄置、遺失公文情形,並且未依規定完成請假程序即擅自離開辦公場所之情形,故經本處依相關規定予以懲處,並於懲處時均請當事人到場說明原因及陳述意見。目前該同仁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已向相關單位提起復審。 另有關傳媒接獲爆料人指控,同樣遭到宋念潔霸凌的獸醫,是全國首創「寵物保險」的獸醫,前年被宋指控圖利民間愛貓協會,但政風室、考績委員會查無不法,宋仍堅持要送廉政署、臺北地檢署來做調查,整起案件前後查了1年多,仍沒有下文一節,查本案前因陳員有違法疑慮,為釐清事實及法律責任,故本處考績會比照公懲法規定,於刑事相關調查確定前,決議暫緩處置,目前本案係移由政風單位處理,該傳媒所稱係由宋處長堅持移送廉政署、臺北地檢署調查,核予事實不符。 另有關該傳媒所指拗同事排班當司機之報導 本處原配有司機1名,於109年1月16日退休,依臺北市政府108年5月7日府授人管字第1083003916號函略以,依本府所屬各機關(構)108年度、109年度預算員額審查原則規定略以,各機關學校駕駛員額,除依本府相關規定得購置或租賃之專用車及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得配置駕駛外,其餘公務車輛不配駕駛,原配置駕駛應核列出缺不補。」基此,囿於本處地理位置偏遠,常有臨時性、即時性行程,公車時間等待不易,於過渡時期暫由同仁暫時協助接送公務行程或由公出勤務同仁共乘方式,所有行程皆為市政公務行程,絕無公器私用一事,本年度業已規劃公務行程將以搭乘計程車或公務車共乘方式辦理。 宋念潔處長表示傳媒之指控與事實不符,對於爆料者企圖打擊機關及個人形象之行為,為維護個人名譽,將對爆料者及傳媒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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