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公共藝術補助申請須知」於110年1月15日修正生效,公告受理期間為110年1月15日(五)至110年2月19日(五)截止,欲申請者請於截止日前將申請應備文件送至該局文化資源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110年度第1期公共藝術補助相關申請作業內容請依據申請須知辦理(相關申請表格文件請連結至本局公共藝術網站 https://publicart.taipei/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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