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0年1月起停止核發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卡,以下列4類文件皆可作為福利資格證明: 1.總清查結果通知書 2.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核定公文 3.區公所開立之證明書(全國均可使用,如公文遺失得至戶籍地所在區公所申請) 4.台北通APP金質會員系統畫面(可隨時檢視福利身分)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