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本處110年臺北市勞動即時通實施計畫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甄試時間:110年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開始。 二、甄試報到地點: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三、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報到時間一覽表(如附件1)。 四、甄試進行程序及應考人注意事項(如附件2)。 五、參加甄試之人員,請於甄試當天攜帶身分證正本或「駕駛執照正本」、「護照正本」、 貼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等於指定報到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 未依指定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並經試務人員唱號3次仍未到場者,即喪失應考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行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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