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發稿日期:110年1月27日 聯 絡 人:李旻壕科長 聯絡電話:0983-501-566 自我國啟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機制起,為使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及防疫旅館檢疫旅客所產出垃圾(下稱防疫垃圾)與一般垃圾分流,臺北市環保局均遵照中央頒發作業程序規定,由專業廢棄物清除機構負責收運防疫垃圾,統一送往甲級廢棄物處理廠妥善處理,因應春節連假返鄉人數將使防疫垃圾數量暴增,該局春節連假期間,防疫垃圾照常收運仍比照平時收運模式,即周一至周五收運,周六、日停收。 環保局說明,環保署於去(109)年2月3日訂頒「各級環保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辦理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垃圾收集清運處理作業程序」,期間更新增「防疫旅館檢疫廢棄物收集清運作業程序」,該署並發包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供各地方環保單位啟動垃圾分流收運機制,因應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人數與防疫旅館增加,該局另獲中央環保署補助委託5家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到有排出防疫垃圾需求之住所門口及防疫旅館收運其防疫垃圾,再統一交由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送往甲級廢棄物處理廠妥善處理,並持續宣導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居家期間,防疫垃圾如未交由環保署或環保局所委託廢棄物清除機構,應妥善暫存,居家期滿前不得交由或併同家人、朋友或他人一般垃圾排出。 環保局提醒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離開居家處所外出丟垃圾,依傳染病防治法可處新臺幣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針對居住家中居家隔離者及居家檢疫者,該局均發放注意事項宣導單及4只25公升專用垃圾袋,方便其盛裝垃圾並強調垃圾分流作業規定,如因考量個人隱私未向電訪人員提出到府收運垃圾需求,則應將防疫垃圾放置家中暫存,居家期滿前不得交由或併同家人、朋友或他人一般垃圾排出,以落實垃圾分流,確保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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