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臺北市原住民返鄉參加歲時祭儀活動並減輕其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一、補助對象: (一)設籍本市且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返回所屬部落參加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得申請交通費補助。 (二)與前款申請人同戶籍內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參加申請人所屬部落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亦得申請交通費補助。 (三)前款直系血親申請人數(含申請人)以3人為限。 二、補助基準如下: (一)每人每年以申請 1 次並補助 1 次為限。 (二)以本市各火車站至所屬部落或舉辦歲時祭儀地點最近之火車站自強號來回票價為原則。 三、申請方式:採網路申請,申請人請登入本市「市民服務大平臺」(https://service.gov.taipei/ )搜尋「 補助原住民族返鄉參加歲時祭儀交通費實施計畫」點選「 補助原住民族返鄉參加歲時祭儀交通費實施計畫 」。申請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申請由代理人為之者,應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任書。 (二)申請人參加歲時祭儀之照片及邀請函、公文、公告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申請人應自參加歲時祭儀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文件有欠缺者,通知限期補正。申請資料經審核不符規定或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五、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已予補助者,應追繳其受領金額,且2年內不得申請本計畫之補助: (一)提供不實資料或虛偽之證明文件。 (二)以詐欺或其他不當方法取得補助。 (三)已獲本會或其他機關相同性質補助。 六、如有疑問,請洽本會承辦人伍先生,電話02-27208889/1999分機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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