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發稿日期:110年1月29日 聯 絡 人:李旻壕科長 聯絡電話:0983-501-566 臺北市環保局今(29)日指出,該局稽查人員近來針對環保違規熱點北投貴子坑溪執行巡查作業,昨(28)日發現勁風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違法轉運不明廢棄物且污染周邊環境,該局為防止業者再出現違法轉運行為甚至拒檢違法棄置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查扣違規車輛,並重罰業者13.8萬元。針對不明廢棄物,該局今天也委託實驗室採樣檢測,以釐清不明廢棄物來源及性質,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將依法再予以重罰。 環保局說明,稽查人員28日中午發現勁風公司所屬壓縮車9E-725之後車斗明顯載有垃圾包,卻無GPS行車軌跡紀錄,當場判斷該車恐有違法轉運廢棄物之情形,人員因此於現場蹲點稽查,果然在下午1時發現勁風公司所有車輛AZM-2900載運不明廢棄物靠近該壓縮車,稽查人員上前欲攔查,但該車輛立即駛離,稽查人員遂再次檢查壓縮車,後車斗則出現生化科技公司、化工實業公司等實驗室之玻璃器皿,內盛裝不明液體,有危害環境之虞。此外,勁風公司車輛AZM-2900經查並未登載於清除許可證,故立即封鎖現場,通知勁風公司負責人到場說明。 環保局表示,勁風公司從28日下午2時起,多次聯繫均未到場會同稽查,該局也同步調派大型車輛阻隔防止違規車輛駛離,並加派稽查人員站點守候,避免廢棄物夾帶進入北市焚化廠甚至違法棄置;勁風公司遲至29日凌晨0時許才指派司機抵達現場,隨後由稽查人員會同警方將違規車輛查扣前往北投焚化廠。至於不明廢棄物將於 29日由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採樣。 針對勁風公司載運有污染環境之虞廢棄物、違法轉運廢棄物、現場污染環境及使用未登載於清除許可證車輛載運廢棄物等違規行為,環保局分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36條、第42條,共計開罰13.8萬元,後續如經確認不明廢棄物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時,將再予以重罰,以示懲戒。 環保局也強調,嚴禁清運未經許可產源廢棄物進入北市焚化廠,更不應轉運不明廢棄物至北市焚化廠甚至欲躲避檢查而違法棄置,廢棄物清除機構受託清除廢棄物應與產源簽訂契約,並將廢棄物運往同意代處理之焚化廠,嚴禁非法夾帶甚至蓄意破壞垃圾原狀規避檢查,如有違規事實該局將嚴重處分,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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