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指稱,本市南昌路與福州街口路邊停車格,劃設夜間禁停,是為違規攤販開方便門,且有拖吊陷阱疑義。 臺北市市場處表示,經查南昌路和福州街口之攤販係為本府75年核准列管之臨時攤販集中場,俗稱南昌路夜市,為有證攤販,皆為飲食攤,營業時間自16時至24時止,設置迄今已逾35年。 後因當地有停車需求,惟考量攤販營業狀況,及兼顧民眾停車需求,故由交工處邀集當地里辦公處、警察局、停管處、市場處等辦理該路段之路邊停車格位採取時段性禁停之必要性現場會勘,同意該路段設置每日15時至隔日淩晨1時之停車格位時段性禁停管制措施,絶無為攤販開方便門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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