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處為健全稅籍及落實房屋稅稽徵,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持續辦理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維護租稅公平。 該處表示,依稅法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並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稅率課徵。今年清查重點為房屋屋頂、陽台、防火巷或1樓前後加蓋違章建築、運用水電資料查核自住房屋是否已空置未供實際居住,及有無出租或營業使用等情形。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依稅法規定,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或出租等變更使用情形,應於30日內申報改課,如未依規定申報而發生漏稅情事,除補稅外,還會被處2倍以下罰鍰。所以,房屋有上述變動情形應儘速主動向房屋所在稅捐分處申報,避免被處罰。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落實房屋稅籍清查作業,除運用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查核外,如有必要也會派員至現場勘查,且清查人員都會配帶職員識別證,執行作業期間請民眾協助配合。如欲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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