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09年全年臺北市食品衛生查驗計5.5萬件,不合格率0.7%,較上年減少0.8個百分點;另109年底列管食品工廠、物流、販賣、餐飲等廠商計5.7萬家,較上年增加1.1萬家(23.2%),全年稽查計2.6萬家次,其中經輔導改善及通知限期改善計6,717家次。 為加強保障市民食品安全,臺北市政府制定「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以強化相關管理措施,讓市民安心。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09年全年食品衛生查驗計5.5萬件,其中以穀豆類及其加工品計2.0萬件(占36.3%)最多,飲料及水計1.6萬件(28.9%)次之;同期查驗不合格率0.7%,較上年減少0.8個百分點。 另為進行源頭管理,臺北市政府針對食品工廠、物流、販賣、餐飲等廠商加強稽查。109年底列管上述食品衛生稽查對象計5.7萬家,較上年增加1.1萬家(23.2%),全年稽查計2.6萬家次,其中經輔導改善及通知限期改善計6,717家次,分別較上年增加1,912家次(8.1%)、110家次(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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