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員白曉帆、邱凱翔於日前凌晨擔服巡邏勤務,接獲一名計程車司機報案稱,乘客沒錢付車資,請警協助。 白等2員旋即趕赴現場,經初步了解,該計程車上兩名男性乘客(張姓/85年次、顏姓/84年次)因與友人飲酒聚餐,結束後,從林森北路隨手攔計程車至復興北路一帶下車,才發現兩人均將皮包遺落在友人住處,沒錢付車資,司機便報案請警方到場協助。 張等2男見警方到場,一再表示並非故意不付車資,實在是因為飲酒誤事,一時糊塗,希望警方能協助,隔日必至派出所歸還。員警見狀,秉持為民服務精神與誠信的信念,主動協助支付車資360元,另查張等2男住於信義區一帶,考量渠等沒錢搭車返家,在外遊盪恐有安全顧慮,白員便將身上僅存的230元借予搭車返家,並告誡兩人應盡速回家。 隔日,張等2男履行承諾,至派出所歸還所借車資,並表示日後會斟酌酒量喝酒,勿造成他人困擾,向松山分局員警的即時協助,表示感激。 松山分局呼籲:民眾飲酒要有節制,勿因飲酒過量致無法控制自身言行,而衍生違法事端。另駕駛朋友應尊重自己與他用路人的安全,養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良好習慣,避免荷包損失又造成不必要之傷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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