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2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0301664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自110年2月20日零時起委託好停企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3年,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本市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自110年2月20日零時起至113年2月29日24時止止,委託好停企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3年。 二、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車格位數、位置: (一)格位數:小型車297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6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6格)、大型重型機車2格。 (二)位置:臺北市萬華區富福里康定路382號地下1、2層。 三、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收費標準: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0時至24時計時收費每小時新臺幣30元。 (二)星期六、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日0時至24時計時收費每小時新臺幣40元。 (三)提供臨停車進場30分鐘(含第30分鐘)內離場免費,超過30分鐘以全價計收。 四、計費單位: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全程以半小時計算收費。停車時數逾半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 五、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新臺幣4,800元。 (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為新臺幣3,840元(優惠里:萬華區頂碩里、雙園里、和平里、糖廍里、青山里、富民里及福音里)。 (三)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為新臺幣3,360元(所在地里:萬華區富福里)。 (四)身心障礙者除購買全日里民優惠月票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時,僅可選擇身心障礙半價或里民優惠月票價其中一種優惠外,其餘月票以半價優惠,身心障礙優惠月票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五)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六、購買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辦理。 七、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八、實施日期:自110年2月20日零時起。 九、經營業者:好停企業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240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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