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職單位: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兒童少年保護組) 二、職 稱:聘用社工員(本職缺為110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0年10月中下旬) 三、薪 點:312薪點,每月約新臺幣38,906元,及風險補助費3,000元。 四、名 額:2名(擇優增列備取4名) 五、性 別:不限 六、工 作 地:臺北市 七、公告期間:自110年2月8日至110年2月17日 八、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科系畢業(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對家暴及性侵害服務工作有熱忱、耐心、重團隊合作精神、善與人溝通協調曾擔任保護性社工尤佳。 九、工作內容: (一)兒童少年家庭暴力案件24小時受案諮詢、緊急救援、調查訪視、處遇輔導等具高度危險性及專業性業務。80% (二)社區資源連結及合作。5% (三)人力培訓協助。5% (四)非上班時間緊急個案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工作地址: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本中心交通便利,位於板南線「西門捷運站」或松山新店線「小南門捷運站」出口步行約8分鐘。) 十一、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二)意者請於110年2月17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前郵寄「送達」至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室收(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請註明應徵兒少組110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社工師職務代理人),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符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2-23615295轉6202。 (三)本次甄選,本中心得增列候補人員4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面試結果以電話及中心網頁/公告資訊/徵才通知,不另函通知●工作薪資:薪點為312點,,每點以124.7元計,每月約38,906元,另發給風險工作補助費3,000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依人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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