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國內外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 具公務機關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佳。 本職缺係本處科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6月下旬或被代理人復職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另僱用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工作項目: 1.任免遷調。 2.考績。 3.聘僱人員、職工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甄選期限:自上網之日起7天內(自1100219至1100225) 備註: 請檢具公務⼈員履歷表(簡式)、最⾼學歷證件影本及經歷(含退伍)證明影本,履歷表須有⼤頭照 (圖)片,紙本⾃傳下⽅填表⼈欄位需簽名(請務必備⿑證件並請以A4紙張印送,資料不⿑者或履歷表格式不合者(請勿隨意刪減欄位),恕不通知⾯試。 請於110年2⽉25⽇前逕寄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1樓北區臺北市商業處⼈事室收(請以郵寄⽅式遞送,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務請註明應徵商業處人事室280薪點約僱科員字樣及⽇間聯絡電話),另如以電⼦應徵⽅式應徵者,請備⿑上開所需資料寄⾄ cx_15207@mail.taipei.gov.tw (如 以電⼦郵件寄件者務必請來電確認已收受資料,如無來電確認者則報名不予受理)。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另報到者請⾃備悠遊卡提供本府⾨禁使⽤。 聯絡⼈及電話:張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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