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稱:專案工友。 2.名額:正取1名。 3.刊登期間:自110年2月19日至110年3月5日止。 4.資格條件: (1)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職工。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具工作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4)電腦基本使用及word輸入。 (5)願意接受工作輪調者。 (6)無工友管理要點第3點禁止僱用之相關規定(例如:無貪污行為、迴避僱用等情事)。 5.工作項目: (1)辦理機關總收文、公文郵寄、 辦公室環境清潔。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7.聯絡方式: (1)調僱意願表請當事人親自簽章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3月5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人事室李小姐收」,並請註明「參加調僱專案工友甄選」,逾期恕不受理。 (2)本職缺另提供線上應徵管道,請於本局官網下載調僱意願表填妥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將前開意願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如未使用本局調僱意願表視為初審不合格。 (3)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4)本職缺薪資範圍為25,365至31,895元,實際薪資依正取人員個人服務年資核定及工友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5)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 (6)經面試後如獲錄取本職缺者,請自備悠遊卡1張,俾利辦理門禁事宜。 (7)本次甄選正取1名,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本案聯絡人:李小姐,電話:27287052。
(1)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職工。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具工作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4)電腦基本使用及word輸入。 (5)願意接受工作輪調者。 (6)無工友管理要點第3點禁止僱用之相關規定(例如:無貪污行為、迴避僱用等情事)。
(1)辦理機關總收文、公文郵寄、 辦公室環境清潔。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調僱意願表請當事人親自簽章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3月5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人事室李小姐收」,並請註明「參加調僱專案工友甄選」,逾期恕不受理。 (2)本職缺另提供線上應徵管道,請於本局官網下載調僱意願表填妥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將前開意願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如未使用本局調僱意願表視為初審不合格。 (3)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4)本職缺薪資範圍為25,365至31,895元,實際薪資依正取人員個人服務年資核定及工友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5)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 (6)經面試後如獲錄取本職缺者,請自備悠遊卡1張,俾利辦理門禁事宜。 (7)本次甄選正取1名,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本案聯絡人:李小姐,電話:2728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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