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許多民眾會到河濱公園放鞭炮煙火,以後一定要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吃上罰單,北市水利處表示,因今年違規事件頻傳已造成民怨,為減少違規發生的次數,日後將不再勸導,而是依違規次數,直接開罰,最高可開罰6000元。 水利處說明,今年度春節期間,部分民眾未依規定於指定地點及時間燃放爆竹,水利處雖已加派人員巡邏勸導民眾,期間共勸導171件違規燃放炮竹案件,但是一方面北市河濱公園腹地廣大,一方面可能用勸導的方式嚇阻力有限,導致民眾仍存有僥倖心態而難以全面防堵。 對此,水利處說後續除了再加強巡邏外,日後如有發現違規,將不再勸導,即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依違規次數開罰2400元至6000元,請民眾勿再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今年部分河濱公園依照往例開放燃放爆竹煙火,但開放的時間和地點都有限制,除夕、初一僅開放3處河濱指定區域, 初二之後則回歸平常時段,僅開放僅開放溪洲 (福和)河濱公園一處,且燃炮時段也有限制,只限於早上8點至晚上10點間燃炮,其他地點和時間則不開放,未開放的河濱公園仍禁止燃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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