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程序: (一)申請期間:110年4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 (二)申請資格:申請入住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6個月以上(自109年9月30日迄今皆設籍並居住於臺北市)。 2.18歲以上(民國92年4月1日前出生)。 3.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障礙等級為中度、重度或極重度;障礙類別應具新制身心障礙類別第一類,且ICD診斷欄位括弧中之舊制身心障礙類別代碼含06或11。 4.經需求評估需24小時生活照顧或能力增進(經身心障礙需求評估判定建議使用住宿式照顧服務)。 5.未使用管路(鼻胃管、氣切管、尿管)者。 (三)收案數:至多29名(男性18名,女性11名);收費係依照「110年度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金額一覽表」辦理。 (四)申請方式:擇一即可 1.郵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110年4月1日至4月30日,以郵戳為憑,提早或逾期皆不受理。 2.臨櫃申請:請於上班時間至以下6家身資中心辦理(4月30日因應5月1日勞動節補假1日,若有臨櫃需求,請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辦理)。 (1)士林、北投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臺北市北投區三合街1段119號7樓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12:30-13:30中午休息。 (2)大安、文山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5段94號1樓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30,12:30~13:00中午休息。 (3)中正、萬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207號3樓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12:30-13:30中午休息。 (4)內湖、松山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基隆路1段8號5樓之1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12:30-13:30中午休息。 (5)大同、中山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1樓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12:30-13:30中午休息。 (6)信義、南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42號7樓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12:30-13:30中午休息。 3.網路:市民服務大平台 https://service.gov.taipei/;路徑:首頁/依機關分類/社會局/陽明教養院入院。 二、應檢附之文件: (一)入住申請表。(附件1) (二)臺北市身心障礙需求評估報告或公文(未能及時檢附者,應於入住機構前補正)。 三、評估審核機制: (一)由社會局安排專業人員依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出院自治條例之「入住評量表」(附件2)針對公告之訪視名單進行訪視評估。 (二)由社會局召開專家審查會議,以「入住評量表」(附件2)為評估依據,決定申請人入住順序。 (三)由社會局通知審查結果。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入住時需填寫「入住申請表」及檢附臺北市身心障礙需求評估報告或公文(未能及時檢附需評報告或公文者,應於入住機構前補正),並依限透過上述郵寄、臨櫃或網路方式辦理。 (二)申請人數超過29人並於145人(男性90人、女性55人)以下時,將全數列入訪視名單;申請人數超過145人(男性超過90人、女性超過55人)時,將以抽籤方式抽出145人(男性床位數乘以5倍=90人,女性床位數乘以5倍=55人)列入訪視名單。訪視名單將於社會局官網公告。 (三)由陽明教養院通知入住。 五、聯絡方式: (一)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1樓。 (二)電話:市話手機直撥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1615、6963。 (三)聯絡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徐秀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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