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回應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北區 業務聯絡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 陳秉熙科長 0953287353 新聞聯絡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林奎宇研究員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0年3月9日】 【主題:活用行動載具學習成趨勢,臺北市教育局提醒學校培養學生愛惜公物好習慣】 【臺北報導】 北市致力推動「行動學習 智慧教學」,藉由提供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及Chromebook等教育載具,鼓勵師生將資訊科技融入課堂,實施差異化教學及個人化學習。109學年度已達成補助高中一、二年級學生數100%、國中八年級至國小三年級學生數30%載具數量之目標,課堂中自分組共用一臺載具到每生可以單獨使用一臺載具,讓「行動學習 智慧教學」的落實更向前跨出一大步。 教育局109學年度高中職、國中行動載具採購業於109年12月31日順利完成,並於第1學期結束前將平板設備全數移撥各校,學校於寒假期間進行新購載具財產盤點並採行兩種使用模式,大部分學校係集中管理並依師生實際教學需求借用,部分高中學校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搭配教師教學進度配發學生個人保管使用。 各校訂有校園教育用行動載具管理規範,大部分學校學生均能愛惜公物,鮮少有人為因素損壞而需學生自行修繕情事,查建國高中學生配發行動載具損壞較多,已請學校於適當時機教導孩子應愛物惜物,以正確方式使用及保管平板電腦等設備。 本市在資訊教育基礎設施、雲端平臺、教師專業發展及數位學習內容,皆已植下深厚基礎,規劃分階段鼓勵學生未來自備載具到校學習(Bring Your Own Device,BYOD),期使本市師生善用多元新興科技融入教學,從數位學習(E-learning)到行動學習(M-learning),乃至實踐無所不在的學習(U-Learning),培養未來世代數位公民素養。 ~感謝媒體朋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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