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公共托育家園配置托育人員4人(含主任),配置符合法規及契約規定,109年8月至11月僅有部分老師請特別休假或輪休,本處及社會局稽查結果,並無師生比不符情事。 本府公共托育家園係委託社團法人中華利仁社會福利協會(以下簡稱利仁協會)經營,依「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實施計畫」規定,每處應配置主管人員(得兼任托育人員)、托育人員、托育人員補充替代人力、廚工(得由托育人員兼任)及特約醫師或專任護理人員、每收托兒童3名,應置托育人員1名,同一場地收托兒童人數至多不得高於12人、托育人員請假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提早、延後收托時間,得聘用補充替代人力。 本處於109年12月下旬接獲家長反映,偶有老師請假期間未聘僱足額替代人力,即於109年12月31日至家園督請利仁協會確實聘足替代人力,不得由家園主任或其他托育人員代理,並請協會與托育人員應維持和諧勞資關係,109年12月31日以後即無老師請假期間未足額聘請替代人力情形。 本處向來均不定期赴家園訪視,協會為因應托育人員異動頻繁,爰安排兼任托育人員於110年2月24日上午9時至12時至該家園實習3小時,未先行通報社會局核備,此節屬家園疏失,已積極改進,同時精進托育措施,不會再發生相同情事。 本處並於110年3月5日召開說明會,邀請家長、利仁協會、家園及本府社會局溝通說明,會中達成共識結論重點為,每日於「愛托付」APP,公布每日出勤老師(含代理老師)名單、請假老師於請假前1日通知家長;家長如有調閱監視器需求,可至社會局全球資訊網下載申請書向家園申請調閱監視器;提供協會理事長、秘書長電話,家長對幼兒有任何問題可直接反映,以便協會即時回應家長疑義等結論。透過本次說明會溝通,協會承諾將更精進經營管理托育家園,使本府員工可以放心將子女託付家園,無後顧之憂安心工作。 本處將於未來委託廠商簽訂新契約時,將未符師生比及勞動條件之罰則納入契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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