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就雇字第1103012811號 附件:「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報到時間一覽表」、「甄試進行程序及應考人注意事項」 主旨:公告「110年第3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相關事宜。 依據: 公告事項: 一、為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敬請110年3月27日參加「110年第3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之考生自行配戴口罩,並於甄試現場提供酒精進行手部消毒作業及量測體溫。倘無配戴口罩或經體溫量測有發燒情事者(額溫≥37.5°C,耳溫≥38°C),禁止入場。為使試場環境安全無虞,本次甄試不開放陪考家屬入場。另請填具線上「因應新冠肺炎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告知暨同意書」表單(網址:https://reurl.cc/Q75Dd0),並於甄試當日手機出示電子信箱表單以供查驗。 二、甄試時間:110年3月27日(星期六)上午9時10分至下午4時20分。 三、甄試報到地點:艋舺就業服務站櫃檯(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3樓)。 四、110第3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簡章。 五、110年第3次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報到時間一覽表(如附件1)。 六、甄試進行程序及應考人注意事項(如附件2)。 七、有關甄試進行程序之「一般性問題詢答」口試題目請參考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網址http://eso.gov.taipei/)「首頁/業務服務/求才服務/就業甄選/定期甄選一般問題題庫」。 八、參加甄試之人員,請於甄試當天攜帶「身分證正本」或「駕駛執照正本」、「護照正本」、貼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等,依指定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並由導引人員帶至試場等候區,如經試場唱號人員唱號3次仍未到場者,即喪失應考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行應試。 九、為維護應考人權益,進入報到場地及試場後禁止有拍照、攝影等情事。 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之立法意旨,本甄試將不另行公告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人員名單,請報考人自行於系統上查詢不合格原因,如對公告結果有疑義,應於甄試日期、地點及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公告當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至第3日下午5時前)以電話(02-23085231)方式向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洽詢。 十一、報考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考資格者若有複查需求請於台北就業大補帖網站(網址https://www.okwork.taipei/ESO/index.jsp)登入會員後,前往會員專區/會員中心/我的報名狀態查詢/市府職缺甄選(定期)/報名甄試資料/操作/複查申請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複查結果倘有變更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將於110年3月23日上午10時公告於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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