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期限:110年3月19日起至民國110年3月26日止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環境、土木、電機等相關學士學位。 2、具採購證照及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水質檢驗室及礫間處理設施之督導管理業務。 2、採購契約之訂定及執行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含處外單位) 聯絡方式: 1、檢附下列資料郵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內湖廠職務代理約僱人員)或親送: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人事室(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 2、繳驗表件(請將下列資料備齊,依序分別裝訂): (1)報名表(含簡要自傳,請自本處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www.sso.taipei.gov.tw/)。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並請附證明文件)。 (3)相關工作經歷、證照及訓練等證明影本。 3、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4、本職務報酬為280薪點,計折合新臺幣 34,916元整。 5、聯絡人:劉先生,電話:259731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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