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19)日上午10:30預報資料顯示,「北部地區」已無連續二日細懸浮微粒濃度可能達一級預警以上。 本局依「指定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之空氣污染行為」發布解除預警通知,自明(20)日起解除管制指定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之空氣污染行為,行為包含: 道路兩旁及公園使用吹葉機。 進行道路刨除鋪設作業或建築(房屋)拆除工程。但涉及公共安全者,不在此限。 公私場所以非密閉式進行瀝青混凝土之裝卸、輸送、拌合作業。但配合涉及公共安全之道路刨鋪者,不在此限。 港區內以非密閉式裝卸水泥原料。但採行替代防制措施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營建工程進行露天噴漆、噴砂作業。 進行鍋爐清除作業。但於封閉式建築物內操作,或配合政府機關實施定期檢查者,不在此限。 石化業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清洗或開啟孔蓋之相關維修作業。但配合政府機關實施定期檢查者,不在此限。 相關規定詳見指定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之空氣污染行為說明(https://air.epa.gov.tw/EnvTopics/AirQuality_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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