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約僱人員甄選公告資料表 項目 內容 E-MAIL Mail至 db-13447@mail.taipei.gov.tw 官職等 支280薪點 職系 無 職稱 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名額 正取1名(得視甄試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2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資格條件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刊載期間 110.03.22-109.03.2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4.具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作業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1.冷氣新購及維護管理。 2.防颱防災業務(防災保險)。 3.協助辦理採購業務。 4.綜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秘書室 10046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0年3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第2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或以掛號郵寄本處人事室 翁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處地址:10046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2.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以紙本方式應徵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約僱人員」,未註明者恕不受理;各項表件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1)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s://pkl.gov.taipei/本案職缺公告資訊附件下載填寫,務必填寫辦公室【日間】連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住宅電話及第三連絡人電話) (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2)簡歷表(請至本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s://pkl.gov.taipei/本案職缺公告資訊附件下載填寫,電子檔亦請Email寄至 db-13447@mail.taipei.gov.tw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4.連絡電話:人事室 翁小姐(聯絡電話:02-23815132轉108)。 備註欄 待遇:約新台幣34,916元/每月。 僱用期間預計至111年5月17日止(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延長留職停薪或提前復職,則依實際情況調整;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約僱人員甄選公告資料表
內容
E-MAIL
Mail至 db-13447@mail.taipei.gov.tw
官職等
支280薪點
職系
無
職稱
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名額
正取1名(得視甄試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2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資格條件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刊載期間
110.03.22-109.03.2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4.具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作業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秘書室 10046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0年3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第2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或以掛號郵寄本處人事室 翁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處地址:10046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2.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以紙本方式應徵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約僱人員」,未註明者恕不受理;各項表件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1)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s://pkl.gov.taipei/本案職缺公告資訊附件下載填寫,務必填寫辦公室【日間】連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住宅電話及第三連絡人電話) (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2)簡歷表(請至本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s://pkl.gov.taipei/本案職缺公告資訊附件下載填寫,電子檔亦請Email寄至 db-13447@mail.taipei.gov.tw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4.連絡電話:人事室 翁小姐(聯絡電話:02-23815132轉108)。
備註欄
待遇:約新台幣34,916元/每月。 僱用期間預計至111年5月17日止(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延長留職停薪或提前復職,則依實際情況調整;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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