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因銀行業於4月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3日(星期一),臺北市稅捐處表示,繳款書已於3月中旬陸續寄送,提醒民眾收到後,記得依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所屬12個分處及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申請補發。另為方便民眾繳稅,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直接到櫃檯繳納即可。為推廣E化繳稅,請多利用行動支付APP,或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快速又方便。其他各種繳稅方式,可至該處網站(網址:https://tpctax.gov.taipei/)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查閱。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請民眾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透過該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方式就可以補發稅單或稅務諮詢喔!亦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洽詢,或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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