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第3點辦理。 二、符合該要點第2點之補助對象資格條件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依第5點規定檢具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之勞工健康服務統籌管理單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加註『營造健康工作環境補助申請案』)。 三、受理申請之相關資訊如下:勞工健康服務統籌管理單位(委託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辦理) (一)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之102號16樓 (二)電話:06-3135151 四、本年度受理補助申請案期限至10月20日止,若事業單位有補助項目之工作環境改善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措施輔導需求,請洽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辦理之北、中、南、東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電話:0800-06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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