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陽明教養院 發稿日期:110年4月1日 聯 絡 人:謝宜穎科長 聯絡電話:1999轉分機 1615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陽明教養院提供智能障礙者教養、醫療保健及技能養成訓練等服務,該院整修工程於109年12月竣工,除建築物更符合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及消防安全法規外,並將生活區空間及個人寢室空間變大,提供服務對象更有品質的生活。本次竣工後計可開放29床位(男性18床、女性11床),於今(110)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由社會局統一受理民眾入住申請,收費標準則依「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金額一覽表」為補助標準。任何相關申請問題,於社會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s://dosw.gov.taipei/,路徑:首頁/社會局公告/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住申請事項,亦可洽詢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障科(電話:1999轉1615或6963)。 社會局長周榆修表示,臺北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照顧資源有限,為使最需要全日型住宿服務之市民獲得服務,社會局秉持公平、公正、公開信念,統一受理入住申請及評估審核,期能減輕弱勢家庭照顧負擔,並構築臺北市身心障礙族群完善的社會支持網絡。 陽明教養院廖秋芬院長提醒,入住申請自110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申請資格需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6個月以上(自109年9月30日迄今皆設籍並居住於臺北市);18歲以上(民國92年4月1日前出生);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障礙等級為中度、重度或極重度;障礙類別應具新制身心障礙類別第一類,且ICD診斷欄位括弧中之舊制身心障礙類別代碼含06或11以及未使用管路者(鼻胃管、氣切管、尿管)。 若申請人數超過145人(男性超過90人、女性超過55人)時,將以抽籤方式抽出145人(男性90人,女性55人), 再由社會局安排專業人員依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出院自治條例之「入住評量表」進行訪視評估,最後召開專家審查會議,以「入住評量表」為評估依據,決定申請人入住順序。預計於110年11月中旬社會局發文通知審查結果;11月下旬起,由陽明教養院陸續辦理安排簽約及分批入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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