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09年底臺北市古蹟及歷史建築分別計179處、295處,公共藝術計設置671件,皆較上年底增加。另109年全年審查核定補助私有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與工程計18件,其補助金額為4,072萬元。 臺北市政府為創造文化多元及品味生活風格的宜居城市,致力於傳統歷史文化資產保存。依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統計,109年底古蹟計179處,其中文化部審查指定之國定古蹟計18處(占10.1%)、市府審查指定之市定古蹟計161處(占89.9%);另歷史建築計295處,以宅第179處(占60.7%)為主。109年全年審查核定補助私有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與工程計18件,其補助金額為4,072萬元。 又為結合城市發展脈絡及環境美學,以增進市民親近藝術的機會,臺北市政府致力開創多方合作模式,並創新思維,持續推展設置公共藝術,致其數量逐年增加。109年底公共藝術計設置671件,較上年底增加27件(4.2%),其中以雕塑309件(占46.1%)最多,壁畫鑲嵌72件(占10.7%)次之;若與103年底相較,6年間增加120件,成長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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