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03039739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峨眉立體停車場自110年5月1日零時起委託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本市峨眉立體停車場自民國110年5月1日零時起至113年4月30日24時止,委託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停車場車格位數及位置:小型車518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1格、電動汽車充電停車位4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11格。另其中小型車6格為汽機車共用區,可停放機車身心障礙專用 停 車 位 共 21 格), 機 車1,653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2格),該場位於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83號(地下1層及地上7層)。 三、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收費方式為星期一至星期五10時至22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50元,22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元;星期六至星期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與民俗節10時至24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60元,24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元。 (二)機車收費方式為計次每次新臺幣20元(隔日另計)。 四、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五、委託經營之停車場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新臺幣4,800元。 (二)小型車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為新臺幣3,840元,優惠里:萬華區西門里、福星里、菜園里、新起里。 (三)小型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 價 為 新 臺 幣3,360元,所在地里:萬華區萬壽里、西門里5鄰。 (四)小型車日間月票最高售價為新臺幣4,000元,使用時段為每日10時至22時。 (五)小型車夜間月票最高售價為新臺幣500元,使用時段為每日21時至翌日9時。 (六)機車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新臺幣300元。 (七)身心障礙者除購買全日里民優惠月票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時,僅可選擇身心障礙半價或里民優惠月票價其中一種優惠外,其餘月票以半價優惠,身心障礙優惠月票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八)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六、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七、實施日期: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八、購買各式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九、經營業者: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799-5657。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