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室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8樓 出缺職務 基本資料 職稱:約聘護理師 約僱296薪點 月薪36,911元 名額 1名 性別 V不限 □男 □女 資格條件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國內外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經驗18個月以上者。 具相關公共衛生或醫療院所服務背景尤佳。 熟悉電腦如WINDOWS、WORD、EXCEL等操作。 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 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公共衛生護理業務。 個案管理暨健康促進業務統籌規畫。 臨時交辦事項。 上網期間 110年4月14日至110年4月28日 甄選方式 口試 聯絡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事求人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或以電子郵件寄至 fan0501@health.gov.tw (寄送後請來電確認人事室范小姐27234598分機6125)。 請依序備齊以下文件,A4格式:(1)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件(服務證明書等),影本請填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請於110年4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以限時掛號寄至本中心「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8樓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管理員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聘護理師』職務,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 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110年4月30日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xyhc.taipei.gov.tw)與衛生局網站(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不另行通知。 聯絡電話:(02)2723-4598轉6125人事管理員范小姐。 備考 預定面試時間110年5月5日上午10時,地點: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8樓會議室(屆時以公告為準)。 本職缺係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0年10月19日。本職缺若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本次甄選約聘護理師錄取名額2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甄試結果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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