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表現優良之職業汽車駕駛人,臺北市政府自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受理109年優良暨資深典範職業汽車駕駛人報名;今(110)年除獎勵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外,去年為鼓勵職業汽車駕駛人維持長期良好行車習慣,創全國之先新增資深典範職業汽車駕駛人獎項,因反應良好亦將持續辦理表揚,以作為職業汽車駕駛人楷模。預計表揚公車及計程車資深典範職業汽車駕駛人計10位,公車及計程車優良駕駛汽車駕駛人計162位,合計172位。凡經報名且審核獲選者除頒發獎狀外,獲選資深典範汽車駕駛者每位可獲得新臺幣1萬元獎金,獲選優良職業汽車駕駛者每位可獲得新臺幣6,000元獎金,且對獲獎者亦發給臺北市公有停車場120小時之免費停車券及特製悠遊卡,以茲獎勵。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希望透過表揚活動肯定優良暨資深典範職業汽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及社會服務之貢獻與努力,同時樹立良好典範,供其他駕駛人效仿及學習;有關優良暨資深典範職業汽車駕駛人遴選辦法及申請書表,可至交通局網站下載,敬邀符合資格職業汽車駕駛人於報名期間踴躍向各所屬公、工會及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電話:2727-4168)申請報名。 -以下空白- 機車不超速、不鑽縫、不搶快、不任意變換車道、轉彎要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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