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日期:110年4月15日 有關今日(4/15)外界關心醫院醫療暴力事件,北市衛生局表示,醫療暴力不僅危害醫事人員身心安全,更妨害危急病人的就醫權益。 北市衛生局說,對於醫院急診暴力事件,深感痛心並給予以強力譴責。北市衛生局表示,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上開規定者,衛生局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應立即協助排除或制止,並依醫療法106條3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之罰金;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立即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 北市衛生局指出,要求醫院若發生暴力事件,警察單位接獲通報後,除應儘速到場處理外,並應將施暴人員以現行犯逮捕,以確保醫護人員安全。 北市聯醫說,本院的五大綜合院區及松德院區急診室皆設置完成五項安全防暴措施(門禁管制、警民連線、24小時駐警或保全人員、張貼反暴力海報以及急診室之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業空間明顯區隔)外,並於急診室門口設置巡邏箱由轄區派出所定時巡邏,聯合醫院表示,將再與各轄區警察局研議增加見警率。 北市聯醫重申,對醫院暴力零容忍之立場,暴力滋事絕不寬貸,捍衛醫護權益,拒絕醫療暴力,讓醫事人員從事醫療業務時,不會有所恐懼或遭受影響,以保障民眾安定的就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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