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發稿日期:110年4月21日 聯 絡 人:李旻壕科長 聯絡電話:0983-501-566 臺北市環保局今(21)日指出,該局稽查人員日前於北投區查獲乙級廢棄物清除業者「永真環保公司」所屬之車輛,違法載運外縣市醫療廢棄物,且隨車證明文件不實,由於依法醫療廢棄物僅甲級廢棄物清除業者可以密閉式車斗載運處理,以避免感染風險,永真公司不僅不具處理資格,違規車輛為開放式車斗,載運醫療廢棄物嚴重影響公共環境與衛生安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及第42條,違規情節重大,依法各重罰13.2萬元。為避免永真公司後續違法處理醫療事業廢棄物,當下已查扣違規車輛並追查廢棄物產源。另外,針對永真環保公司違法行為,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移送司法調查。 環保局說明,為掌握廢棄物來源及流向,遏止非經許可廢棄物夾帶進入北市三座焚化廠影響垃圾處理安全,目前進入北市三座焚化廠488部民間廢棄物清除車輛均已裝設GPS即時追蹤系統。該局稽查人員日前發現永真環保公司車輛GPS於北投區軌跡異常,因此前往異常地點蹲點稽查,確認是否有違法轉運之行為,於16日上午10時發現永真公司車號BBU-***3載運廢棄物並轉運至車號KEA-***9,稽查人員隨即上前攔查,於廢棄物中查出含有抽痰器等醫療廢棄物,車上隨車證明文件亦無登載抽痰器產生源,司機則無法交代產源,違規情節重大,故當場依違反廢棄物第9條及第42條從重開罰、查扣車輛調查,並通知永真公司負責人會同釐清事實。 環保局表示,永真環保公司負責人於20日上午會同該局稽查人員,身著防護衣對車之廢棄物進行落地檢查,查獲位於外縣市之大型醫院、養護機構共3處產出的醫療廢棄物產源資料,並有使用過之抽痰器、沾血棉花等醫療廢棄物,違規事證明確,將函送當地環保單位進行產源調查。 環保局強調,受託清運廢棄物,依法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始得為之,該局目前共核發268張乙級廢棄物清除許證及3張甲級廢棄物清除許證,民眾或公司委託清運廢棄物前可先至環保署「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證照」查詢,確認委託廢棄物項目是否與許可項目相符,並與廢棄物清除機構簽署委託契約,同時取得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廠同意代處理文件,以確保廢棄物委託之責任。該局重申,嚴禁清運未經許可的產源廢棄物進入北市焚化廠,更不應以任何形式轉運至北市焚化廠,如有違規事實將重罰,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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