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議員質詢「市府App管理機制及整合問題」,資訊局說明如下: 為有效管理各機關自行及委外開發之App,本府依國發會於105年決議,要求機關落實App績效管理機制、檢視服務成效,以利政府經費資源的有效運用,因此訂有「臺北市行動應用軟體(App)服務發展作業原則」,針對建置App生命週期進行相關管理,包含開發前的建置評估、上架前的資安管控,以及上架後的定期追蹤機制,務求以整合為目標持續評估效益。 資訊局表示,APP建置維護皆有成本,各機關應自我評估,優先提供資料至本府資料開放平台,鼓勵民間做加值應用,同時達到資料開放透明及降低本府開發App成本。如機關因業務需要建置App,須提交開發計劃予資訊局檢視,在上架前應通過經濟部工業局訂定行動化應用軟體檢測項目。App在上線後每年皆會檢視後續成效,制定強化宣傳、功能優化、系統整併、改以RWD設計或是下架等建議。 資訊局強調,本府App發展政策以便民服務為核心,議員所質詢及建議之改善方向,資訊局會虛心檢討並採取積極作為,規劃就同性質功能性App做收斂,服務導向或是單一服務的App會逐步整併,若為資訊型導向應用,則以響應式網頁設計(RWD)進行多屏設計以因應民眾多元載具之需求,另由資訊局開發之App,刻正進行功能整併及流程介面優化作業,期能再減少App數量的同時亦提昇對民眾的數位服務品質。未來亦將繼續優化精進,以創造更佳的市民服務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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